威海清晨5点,2起酒驾,原因都一样!
鲁网9月16日讯 9月15日早晨5点左右,威海高速交警双岛公安检查站,民警在G18荣乌高速双岛收费站烟台方向处执勤,在例行检查一辆豫P牌照车和一辆鲁K牌照车时,闻到驾驶人丁某、于某身上都有一股酒气,遂将二人带回检查站内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经检测,丁某体内酒精含量46mg/100ml,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二人均承认,是昨天晚上喝的酒,早上出门开车时也没在意,没想到会酒驾。
丁某、于某饮酒后驾车,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以及1000元罚款的处罚。
此外,威海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前一天晚上饮酒,第二天极有可能酒驾。(通讯员 张大伟)
责任编辑:苏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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