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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举办2024年荣成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4-04-28 17:09:5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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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8日讯 4月28日上午,2024年荣成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荣成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办,发布会介绍了荣成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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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荣成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对今年荣成市伏季休渔“十项具体规定”:

  (一)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二)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8月20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应在出港作业7日前向荣成市海洋发展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出港。

  (三)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生产,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严格实施限额捕捞、专项标识、渔获物定点上岸、船位动态监控、执法船伴航等管理措施。

  (四)集中开展对非法越界捕捞、涉渔“三无”船舶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外交大局和海洋涉渔综合管理秩序。

  (五)荣成市应休渔船必须在指定渔港休渔,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

  (六)严禁未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的外省籍渔船休渔期间在荣成市港口、船厂和管辖海域停泊。一经发现一律集中扣押至指定港口,按照违反伏休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禁用渔具。

  (八)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休渔期间为应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销售、运输、冷藏、加工违规渔船捕捞的渔获物或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

  (九)所有装有船位监测终端设备的渔船在航行、移泊和停港过程中,应全程开启设备,严禁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和转让。

  (十)伏季休渔期间,因实施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委托的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科研教学或军事用途事项,需租用渔船的,经海洋发展部门同意后,再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涉及捕捞作业的,由省农业农村厅发放《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5月1日12时起,2024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将正式启动。伏季休渔期间,荣成市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荣成市委、荣成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压严打的总基调不动摇,建立沿海岸线常态化巡逻防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渔获物、信息化服务、人力资源中介、伪造证件证书、围猎执法人员等五大非法利益链条,以最高标准、最强措施、最佳状态,切实维护良好的海洋伏季休渔秩序。

  荣成市海洋发展局将进一步加强重点船舶、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监控监管和执法检查,强化与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沿海镇街协同联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打造“最严休渔期”,确保全市伏休管控秩序稳定不出问题。(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苏盛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