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市“清朗明雅”!3月15日起,威海既有建筑外立面将有这些变化
3月14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威海市区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月13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区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2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威海市既有建筑外立面的更新及监督管理等提供了明确依据。《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在设计管控方面,《管理办法》结合威海市城市风貌特色和管控需求,按照分级、分区的原则,系统从设计原则、材质、色彩、设施设备等方面详细提出了具体设计要求,对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形成有效引导。比如考虑建筑物性质、功能、色彩、造型和城市景观环境等因素,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应符合城市设计对城市风貌、建筑群体等相关内容的要求;环山、海一线,城际铁路、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区域内一般建筑外立面更新,应体现时代特色和精致城市建设理念,注重建筑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景观环境品质;建筑色彩应采用清朗明雅的城市基础色调,合理确定建筑主色调和辅助色调,不应大面积使用暗沉色系;建筑配色应遵循变化与统一的形式法则,对于功能相同的群体建筑,单体建筑之间应有适度的色彩变化等。
此外,《管理办法》特别明确建筑物的顶部也纳入管理范围,既有建筑的屋顶面不得乱搭、乱放,应当保持洁净。既有建筑进行屋顶面更新,应采取尽量不改变屋顶外观、色彩、结构的方式实施。既有建筑屋顶更新需充分考虑安全、城市风貌要求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并对不同区域既有建筑坡屋顶瓦面的材质和色彩选择提出了明确要求。《管理办法》中还提出对非成片的危房拆除重建工程的外立面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
《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威海市既有建筑外立面工作来说,迈出了关键性一步。“接下来,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此为基础,以提升城市形象,优化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立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职能,严格落实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设计方案的规划设计要求,提升更新设计方案品质。提升服务意识和效能,主动服务,热情服务,贴心服务,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向勇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