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交警四大队两起道路救助基金成功垫付
鲁网5月27日讯 2021年3月14日,马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北鞠线由南向北行驶时与行人苑某某相撞,致苑某某左足脚趾及足背等多处骨折。
2021年3月23日,张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沿义和村南北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杨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海峰路由东向西行驶相撞,致杨某某左胫腓骨骨干、颅底、右颧弓、左眼眶内壁等多处骨折。
威海交警四大队事故处理办案民警隋宁了解到苑某某及杨某某的家庭经济困难,第一时间帮助他们办理申请道路社会救助基金的手续。5月21日,基金办分别为苑某某垫付了27054元,杨某某垫付了22771元,减轻了事故双方的压力,使伤者得到及时抢救治疗。 (通讯员 宋金钰)
责任编辑: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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