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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卫人民医院、威海市文登区人民医院被行政处罚

2020-10-15 20: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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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15日讯 记者近日获悉,因未取得产前诊断类的母婴保健技术许可,威海卫人民医院被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处罚。

  据处罚信息称,威海卫人民医院未取得产前诊断类的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出具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相关医学诊断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环翠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对威海卫人民医院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此外,威海市文登区人民医院因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一项,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威海市文登区人民医院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千元整,吊销其医疗美容科专业诊疗科目。(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