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威海频道 > 专题 > 正文

荣成提高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标准

2020-05-15 16:3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5月15日讯 为进一步减轻单位和工伤职工经济负担,维护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荣成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伙食补助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将由15元/日(威海市内)、20元/日(威海市外)统一提高至25.63元/日,经批准到威海市以外地区就医的可根据需要增加不超过2日的院外等待伙食补助费。

  院外等待住宿费方面,经批准到威海市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配置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院外等待所产生的住宿费由150元/日提高至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院外等待天数不超过2日。

  例:参照《荣成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荣成市工伤职工转诊到北京市定点医院治疗,院外等待住宿费为每日500元,转诊到济南市定点医院治疗,院外等待住宿费为每日380元(非旺季)、每日450元(旺季)。

  异地交通费方面,经批准到威海市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配置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所需的交通费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城市间交通费标准报销,按《荣成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座,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的可凭据报销。

  本次待遇标准调整,针对工伤职工2020年3月20日及以后产生的费用,2020年3月20日以前产生的费用仍按照原标准执行。(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