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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未让行,被撞身亡,仍承担事故主责

2019-12-26 19: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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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6日讯 12月25日,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通报了一起涉及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许某骑二轮摩托车行经路口时,未让右侧来车先行,两车相撞,许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但许某仍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发地点位于临港区的台州路与迎春路交叉口处,该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11月19日16时35分许,许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台州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时,吴某驾驶轿车沿迎春路由南向北也驶抵路口,两车相撞,许某受伤较重。两天后,许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六大队经调查后确认,许某驾驶机动车过路口时未按规定让行的过错行为,吴某驾驶机动车过路口时未确保安全的过错行为,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但许某的过错行为与吴某的过错行为相比对后,前者对事故所起作用大,过错程度严重。因此,认定许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承担次要责任。(通讯员 刘云鹏)

责任编辑:刘金
新闻关键词:许某路口吴某驾驶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