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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段子变现实 说我醉驾?我这酒是刚喝的

2019-09-26 17: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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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6日讯 司机张某在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在把伤者送医后,他到医院外面吃了顿饭,还特意点了三瓶酒。他以为有了事后才饮酒的人证、无证,交警不会追究他酒后驾车的责任,但他显然失算了,他的呼气检测值为165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驶。

  9月22日下午,交警六大队民警接到于某的报警,称一司机张某酒后驾车将他的父亲老于撞伤,现在正在文登中心医院治疗,肇事司机已逃逸。

  就在民出警过程中,肇事司机张某却主动报警,称自己并未逃逸,而是在医院外的一家快餐店吃饭。

  民警赶到医院后,立即对双方进行了询问调查,事情也很快明了。

  原来,当天15时30分许,在临港区蔄山镇一停车场外,张某的后视镜将老于碰倒。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载着老于到镇医院进行检查,但由于镇医院条件有限,张某不得不再带着老于去文登的中心医院检查。但在去文登前,张某先回了家,换了车还又让一名女子驾车。老于的家属赶到医院后,才发现张某是酒后驾车,这也是张某在来文登前换车换司机的原因。

  面对于某家属,张某承认当天中午喝了酒,并提出私了。虽然老于的伤势不重,但老于的家属要张某赔偿5万元,而张某只同意赔偿1万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在张某最终将赔偿提到了3万元后,老于的家属仍不同意,并最终打电话报了警。

  见对方已经报警,张某溜出了医院,来到一家快餐店“吃饭”,他点了一个馅饼、两个凉菜,又点了三瓶颐阳补酒。吃了饭喝了酒,张某又主动报警,称自己就在医院,没有逃逸。

  面对民警,张某矢口否认自己是酒后驾车,并掏出了点餐小票,以证实自己是刚刚喝了酒。但他没想到,民警根本没理会他这套,依旧是对他进行了呼气检测,并带他到医院抽取了血样。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结果显示,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

  事后,民警又展开走访调查,证实张某当天中午在一朋友家饮酒,他自称的“刚喝过酒”也压根儿不成立。

  据民警介绍,本案中警方证实了张某在发生事故前曾饮酒,也证实了他在发生事故后也曾饮酒,但不会因他“事后饮酒”而不追究他之前饮酒后驾车的法律责任,而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依据就是其再次饮酒后的体内酒精含量数值。

  在网络中,曾有一种跟交警“斗智斗勇”的段子——饮酒后若遇交警查车,可当场再次饮酒,交警便不能判断其之前是否属于酒驾。但这只是一个笑话而已,若信以为真那就太天真了。

  早在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就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通讯员 刘云鹏)

责任编辑: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