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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 威海高速公路低速行驶违法行为将被抓拍处罚

2019-12-31 13: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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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31日讯 记者从威海高速交警了解到,2020年1月1日起,威海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将对辖区内高速公路低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查处。

  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要被处罚大家都知道,但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也是违法行为,低速行驶同样存在着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不仅影响正常行车秩序,降低通行效率,还有成为高速公路上的“移动障碍物”,给自己和其他车辆带来严重安全风险。

  因此,请所有驾驶人都记住:超速,危险;低于限定速度行驶,同样很危险!低速行驶是指机动车在行驶时低于道路最低规定时速的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速度行驶,既包括超过最高时速,也包括低于最低时速,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较超速行驶往往更容易被驾驶员忽略。在高速公路上前方车辆低速行驶会给后方车辆造成视觉差距,后车驾驶员总觉得前方车辆是以“适当车速”行驶的,等到距离近了刹车也来不及了,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速度时速20%以上的,依法罚款200元,记3分。

  威海高速交警提醒您,驾车行驶途中,一定要守法开车,保持安全车距和车速。(通讯员 张大伟)

责任编辑: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