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威海频道 > 财经 > 正文

明年1月1日起,威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

2019-12-28 20:54:00 来源:威海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2月28日讯 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双一流”大学毕业生缴存期放宽到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记者27日下午从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委员会25日下发通知,决定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的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委员会是为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满足群众购房贷款等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

  根据上述通知,我市从明年起将提高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额度。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由最高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通知加大了对“双一流”大学毕业生的信贷支持力度。将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放宽到6个月,并且贷款额度不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

  通知同时允许申请人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申请人只需提供经业主共同确认的出资协议及一年内的出资证明,即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不能超过出资的费用。

  通知同时恢复执行异地贷款政策。凡户籍属于威海市辖区范围的职工,在外地就业并缴存公积金,在威海市购买住房即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通知提出,恢复执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不超过三年,且所购房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在提前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后一个月内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不超过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的金额。

  通知取消了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年限限制,申请人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将不受间隔3年的时间限制。

  此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开展公积金余额抵扣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网上服务厅和手机APP申请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抵扣部分贷款本金。

责任编辑: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