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多家支行被处罚
鲁网威海1月19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发布部分行政处罚信息,其中,编号支付结算科处罚公示{2018}第1号的处罚信息表显示,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多家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处以警告及罚款。
据公示表显示,被处罚的企业及被处罚的内容为: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没477232.86元。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葛家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款15000元。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城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款10000元。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经罚款15000元。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村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款10000元。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观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水泊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款15000元。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泽头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款15000元。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款10000元。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支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为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