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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消费遭遇陷阱 店外告示和实际收费差一倍

2008-6-19 8:18:00 来源: 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梅雨:昨天中午,我坐车到天宫站点,下车后看到站点右侧有一家饭店,饭店门前的墙上挂了一个牌子,上面有菜价,我看价格很便宜,就进去点了一个菜。结果吃完饭一结账,才发现出问题了。

  小喇叭:出什么问题了?

  梅雨:饭店门前写的菜价和店内的不同,这不是欺诈嘛,真让人郁闷!

  小喇叭:你点的什么菜?店外标示多少钱?结账是多少钱?

  梅雨:我点了一个麻辣豆腐,店外面写的是3元,结账时却是6元。

  小喇叭:差这么多啊!

  梅雨:是呀,不在于钱多少,让人感觉不舒服!

  小喇叭:店家怎么解释?

  梅雨:结账时老板还振振有词,说那么便宜不是赔死了,还说那是很久以前的菜价了。

  小喇叭:那至少要改过来,别让顾客误会啊!

  梅雨:是呀,我真怀疑老板就是故意的。以前的菜价为什么还挂着不拿下来呢?这难道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小喇叭:你有没有向工商部门反映?

  梅雨:没有,我只是希望他们改过来,免得其他人再误会。

  小喇叭:其他的菜价也有差别吗?

  梅雨:我想肯定是,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的菜价了。多亏我只点了一个菜,不然更麻烦了。

  小喇叭:我咨询了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以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经营者以菜单没来得及改为由多收取消费者饭费是不合理的。遇到类似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辖区工商所调查后,如认定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进行相关处罚;如果是因经营者疏忽造成消费者误会的,可要求经营者返还多收的费用,并责令其及时整改。

  (本文根据18日聊天记录整理,获线索奖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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