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旺胜 通讯员 徐海峰)从今年9月1日起,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生活和交通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200元,并按照此基数为其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经费开支渠道及财政分担比例不变。这是昨日记者从市人事局了解到的。
日前,我市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今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招募、培训、管理、待遇、考评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大学生,将由各市区于7月10日前组织完成考选工作。此外,我市将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至2名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一职。各用人单位负责对“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日常考核。各市区人事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2006、2007年度“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于10月上旬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