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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练歌房内耍横一人酒后滋事一人脚踢警车

2008-5-7 8:22:00 来源: 威海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5月4日晚,乳山市民隋某酒后在一家练歌房惹是生非。当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时,与隋某互不相识的宋某竟用脚踢警车,并对民警大打出手,结果被行拘15天,并被罚款1000元。

  5月4日晚上,乳山市民隋某与几名朋友在一起喝酒。晚上10时许,隋某觉得不够尽兴,又与朋友们来到市区一家练歌房边唱歌,边继续喝酒。隋某嫌点歌机不好用,服务生张某检查后告诉隋某,不是点歌机的毛病,而是他喝多了。隋某非常恼火,对张某谩骂、撕打,并把点歌机给砸了,张某立即跑到吧台报告经理,隋某追了出来,掀翻了吧台的桌子,并用脚将洗手间的木质门踢了几个大窟窿。

  乳山市公安局胜利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在对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后,依法传唤隋某。隋某不但不配合,还采取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其中一名民警的手多处被其抓伤。

  正当民警强行将隋某带上警车时,和本案没有关系的宋某无故滋事用脚踢警车,民警制止其行为,宋某又朝警车猛踹了一脚。

  民警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传唤宋某到派出所,宋某采用手抓、推搡、撕扯等手段拒不配合,最终宋某被民警强行带离现场接受审讯。(首席记者 潘翔 通讯员 王明军)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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