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荣成市交通局向该市的吴乾(化名)下达了2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原因是他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3月9日,荣成交通部门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荣成市开发区办公楼附近非法从事驾驶员培训。当日下午,记者和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看到在一居民区的健身场地内,竖立着不少铁杆,在一辆轿车内,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人正在教驾驶位上的人练习倒桩。执法人员遂叫停了教习活动,看到这辆家庭轿车内有大量的教材,副驾驶位上安装了刹车装置。执法人员要求教练出示相关证件,而当事人拿不出任何合法证件。事后,吴乾承认烟台某驾驶员培训学校为了招揽生意,让他在荣成招生。由于害怕“露馅”,就没敢使用烟台籍的教练车,而是雇佣吴乾的家庭汽车当教练车,在荣成当地偷偷培训,共有11人报名参加培训活动。
荣成市交通局人士指出,国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驾驶操作教练员要持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教练员证》,训练场地和车辆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人士提醒市民,学驾驶一定到正规的驾校,那里的教练都是通过国家考试的,各种学习及安全都有保障。(记者 毕崇刚 通讯员 王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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