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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去年交通事故分析不按规定让行成头号杀手

2008-1-16 8:00:00 来源: 威海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1月15日,我市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报告出炉。2007年,全市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87起,死亡326人,伤559人,直接经济损失65.57万元,与前一年度相比,事故各项指数全面下降,交通形势安全平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驾驶人违法造成事故居高不下,占总数的95.8%,其中,不按规定让行成为道路交通的“头号杀手”。

  “高危行为”:不按规定让行频惹祸

  在去年全市发生的全部事故中,由驾驶员违法造成事故658起,死亡310人,伤544人,分别占总数的95.8%、95.1%和97.3%,其中,未按规定让行的肇事最多,比例较前一年有所上升,成为道路交通的“头号杀手”。翻开交巡部门的案卷,这样的案例俯拾即是。

  据我市交巡部门事故科工作人员介绍,未按规定让行主要体现在车辆与横穿马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冲突、直行与转弯车辆冲突和路口交叉冲突,这类事故占了死亡事故的较大比例,这与机动车驾驶员法制意识低、礼让意识差、漠视交通法规或对交通法规知之不多有直接关系。

  除了未按规定让行外,其他几种违法行为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行为。“影响安全行车行为肇事占第二位,且呈上升趋势,危害较大。”交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影响安全行为主要体现在驾车时精力不集中、操作不当、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设警告标志或使用警示灯等影响安全行为,公路晚间发生的追尾死亡事故大多与此有关。此外,超速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酒后驾驶等行为,也排在造成事故违法行为的前几位。

  “高危时段”:晚间事故多发伤亡率高

  在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在晚间发生的最多,17~21时是最危险时段,在该时段发生的事故,伤亡率也最高。此时段共发生事故223起,死亡113人,伤18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2.5%、34.7%和32.16%。

  去年3月6日21时10分许,市民陈某驾驶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海滨中路,此时,王某驾驶的半挂车因发生故障停在同车道的前方,陈某驶至事故地点时与王某的车追尾相撞,陈某死亡。陈某的血检报告书中,记载了陈某发生事故时为醉酒驾驶,这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这些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来看,交巡部门事故科工作人员认为,晚间事故多发,与天黑视线不清、驾驶员观察不周、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酒后驾驶等因素有关。同时,驾驶员思想麻痹、认为天黑路上人车稀少车速较快也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

  “高危地段”:公路事故死亡率较高

  去年,全市在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稍低于城市道路,但死亡率仍然偏高。全年公路共发生事故320起,死亡229人,伤219人,分别占总数的46.6%、70.2%和39.1%。虽然事故起数不到总数的一半,但死亡占总数的七成多,公路事故死亡率高是不争的事实。

  记者在交巡部门也看到了此类案例,如去年9月17日2时45分,荣成市人和镇的张某驾驶大货车沿马沙线由东西行时,与驾驶小货车的王某相撞,致使王某死亡,两车损坏严重。

  公路事故死亡率缘何较高?交巡部门工作人员对事故原因分析后认为,公路车辆流量相比城市道路较小,因而车速通常较快。此外,道路的线形、设计的因素也不能忽视,如:道路急弯造成的离心力太大、路口行道树或建筑物遮挡视线。同时,标志标线设置不完善也带来隐患,如有的公路周围村庄较多,叉路较多,而沿路缺乏必要的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等到了路口发现问题,已经措手不及。再有,部分公路晚间缺乏必要的照明,如拖拉机等在无灯光装置的情况下夜间行驶,极易发生事故。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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